用戶接管Q&A
用戶接管 Q&A
A1:化糞池依規定需廢除,廢除後可節省社區的化糞池維護保養的相關費用。
A2:污水下水道系統目前尚未興建及通水,故不可能接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詳情仍需待現場確認並做說明。
A3: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第29條第1項:「用戶應設置用戶排水設備將污水接入陰井或人孔,排泄於污水下水道,不得經由原設置之化糞池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再排泄於污水下水道」,故須將接入化糞池前之污水管線直接改管接入污水水道系統。
A4:雨污混流施工廠商會現場確認。天然氣可配合下水道建設一併施工,惟污水下水道工程未提供此服務,需請住戶自行向天然氣公司申請。
A5:目前為輔導接管期間,用戶接管費用由市府負擔,惟需請民眾提供施工維護空間(由地界線退縮1樓單側75公分、雙側150公分),增建物拆除及相關設備移設等相關費用需由住戶自行負擔。
A6:建物增建自拆部分,應由住戶自行維護與管理。
A7:全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後巷接管退縮空間標準均為單側75公分,雙側150公分(由地界線為基準各退縮75公分)。
A8:本計畫是以促進民間參與方式由民間機構「泉鼎水務公司」負責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等相關作業,施工期間將由民間機構委託之監造單位進行施工中查驗,市府於施工期間亦會不定期至現場巡查,於用戶接管完工後將提報市府認證,如後續管線有問題,施工廠商皆會到場釐清責任歸屬,如屬可歸責廠商的問題將儘速協助處理。
A9:考量同一水系需配合相同拆除方式,住戶需提供施工維護空間為地界線退縮1樓單側75公分、雙側各退縮75公分,共150公分為標準,後續至現場會再詳盡說明。
A10:如住戶對於自家地界線不清楚時,可於簽屬施工同意書時註明想要申請界址釐清,後續施工廠商將彙整須辦理界址釐清測量住戶資料(門牌地址、地籍地號及地籍圖),整理造冊後提送予市府辦理,經測量後將會知道各住戶需自行退縮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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